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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供电公司的组织机构?

95 2024-12-07 21:13 admin

一、菏泽供电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设部室15个,车间7个:

部室:办公室、监察部(纪委)、工会、思想政治工作部(团委)、保卫部、离退休工作部、人事部、发展策划部、财务部、审计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营销部、农电工作部、基建部。教育培训中心、社保办挂靠人事部,新闻中心挂靠思想政治工作部;同时设有企协。

车间:调度所、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变电运行工区、城区供电部、郊区供电部、信通中心。

另外天润集团设有职能部室3个,公司(单位)16个。

代管郓城县供电公司、曹县供电公司、定陶县供电公司、成武县供电公司、单县供电公司、巨野县供电公司、鄄城县供电公司、东明县供电公司。

二、什么是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组织机构是指从事公司经营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公司最高领导机构。

公司组织机构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即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决策机构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重大问题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表达其意志、利益和要求的主要场所和工具。

2、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议制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它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除股东大会拥有或授予其它机构拥有的权力以外,公司的一切权力由董事会行使或授权行使。作为合议制机构,公司的业务活动必须由全体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议加议决定,任何一个董事都无权决定公司的事务,除非董事会授权他这样做。

执行机构

公司执行机构是指由公司高级职员组成的具体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一个执行性机构。它是公司业务活动的最高指挥中心,实行首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董事会作出的决策。

监督机构

公司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大部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这是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需要。为了防止他们滥用权力,违反法律和章程,损害公司所有者的利益,所有者及股东要对他们的活动及其组织的公司业务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这种监督权由公司的监督机构来执行。

三、电信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中国电信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是:91110000700724684N。 这个代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是电信公司的唯一身份证明,用于管理和识别企业。组织机构代码通常由9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其中前8位是随机生成的码,最后一位是根据前8位计算得出的校验码。 除了组织机构代码外,电信公司还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这些证件都是企业的重要身份标识,有助于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四、怎么查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查询方法有两种:

一是登录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官网,输入自己所了解的信息,如组织机构名称,机构注册地址,机构登记号等进行查询。

二是到当地工商局人工窗口进行查询。

五、如何查找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

      1.登录全国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查询系统平台进行查询;

  2.登录天眼查官方网站,或者天眼查小程序进行查询;

  3.登录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

六、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优点?

以团队工作方式为代表的弹性化组织近年来在西方发达国家广泛兴起,不断取代传统的各部门独立工作的方式。所渭团队工作方式就是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按照一定规则组织起来,共同完成同一工作项目,当项目完成时,团队可以解散,所有成员重新回到原工作部门,也可以继续保留,等待共同完成下一项工作。也就是说,这种团队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永久的。员工将分为具有领导及沟通能力的项目负责人或各类专家,每个人可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自己的发展方向。

  团队式组织结构实际上是把原先按照职能划分组织结构的方式转变成了按照工作过程、.工作项目或工作产品划分组织结构的方式。员工不再从事单一的、阶段性的专业化工作,而是参与整个工作过程、最终结果相关的多项工作。当今保险公司面临着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等多种任务,产品生命周期逐渐缩短,要求公司不断开发出新的保险产品,而原有的组织结构部门划分过细,势必增加协调的工作量,一旦面临市场变化,无法在较短时期内灵活应对。而如果以不同产品开发为基础,设置多个团队,则其优势在于:

  大大缩短产品上市和服务完成的时间,同时也可以使质量、成本和效益大大改善。  使公司各部门能够重新整合,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合作,提高信息在整个公司内的传递沟通速度,提高公司的反应能力。

  使整个公司都能面向顾客和市场,及时了解顾客需求和市场状况。

  可以提高团队成员的工作热情、满足感和成就感,因为他们可以看到整个产品开发完成的过程和自己工作的结果。

  有利于员工掌握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而不仅局限于自己所在部门的专业知识。

  我国一些股份制集团公司正在积极探索这方面的组织改进工作。当然要想实现团队式组织结构的改造,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团队与各成员原来所在部门发生冲突时应如何处理? 各团队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团队内部应当有哪些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等等。

总之,无论直线式还是扁平式结构,无论机械化还是弹性化结构,无论专业精细化还是专业的合作化都是适应当时的具体经济环境和组织发展的实际情况应运而生的。直线式的组织结构在过去推动了保险公司的发展,而面对当前的情况,保险公司组织结构扁平化和弹性化则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但其实现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目前,各公司都在进行“组织弹性化,结构扁平化”的研究,随着组织结构研究的深入,保险公司组织结构将会日臻完善。

七、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1。股东会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股东会的形式。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股东会的召开。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职权。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 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董事会

  1。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依法不设董事会的除外),其成员为3~13 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 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董事会的决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 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5。经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6。执行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三)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 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 至2 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 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3。监事会的决议。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 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性质和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行使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其职权的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基本相同。

  3。股东大会的形式。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两种。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4。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 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 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5。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董事会、经理

  1。董事会的性质和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 人至19 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董事会的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行使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其职权的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基本相同。

  3。董事会的召开。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 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4。

董事会的决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5。经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行使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三)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 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监事会的职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行使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其职权的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基本相同。

  3。监事会的召开。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每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 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八、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怎么查询?

1、首先打开浏览器,搜索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点击第一个进入。在全国组织机构信息核查系统中可以根据组织结构名称、注册地址以及机构登记证号来查询。

2、点击查询以后会让输入验证码,大小写注意一致,然后点击确认。此时可以看到查询出来的企业,如果搜索的够精确那么直接就可以找到相应的公司,点击右侧的代码证书。

3、最后在组织机构的代码证书中就可以看到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公司名称、地址、有效期以及颁发单位等等。

九、投标公司的组织机构是啥?

按营业执照填即可

组织机构分类:就是投标公司类型,指的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还是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投标公司的组织结构即公司“三会”和经营部门。

投标公司三会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部门包括:生产部门,经营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

十、什么公司有组织机构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应依法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号就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号。